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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小李的孙子又咳嗽了,小李让孙子服用半年前开封的止咳糖浆。 那时,不凑巧老朋友小张来拜访了。 张先生在退休前从事药剂师工作,很关心用药问题。 于是,他问李先生谁吃止咳糖浆。 当小张听说孙子服用的止咳糖浆是半年前的“残品”时,马上对小李说:“不能吃,快换一瓶没有开封的。” 这是为什么? 张先生表示,止咳糖浆开封后,存放时间长容易滋生细菌,不宜服用。

退休药剂师张先生告诉李先生,药品比较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贮存条件下质量能够满足规定要求的期间,可以理解为是一个比较有效的药品质量生命周期。 药品过了这个时限,其内在结构、组成和临床效价都发生了变化,大多疗效下降,少数毒剧药品因毒性而增强,临床药理作用也加强,多见于左右旋转异构体或异构体药品。 因此,很多患者关注药品的比较有效期,认为比较有效期内的药品可以放心采用。

其实,药品的比较有效期不等于采用期。 比较药品有效期有两个前提条件:药品未打开和药品按其规定条件贮存。 药品开封后,或者未按照规定条件贮存的,其比较有效期将大幅缩短。 因此,药品除在规定条件下储存外,开封后的药品必须尽快采用。 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即使在比较有效期内采用,药品也有可能失效。 服用失效的药品不仅不能起到治疗作用,还可能危害我们的身体。

那么,开封后的药品不应该长期保留吗?

1 .口服糖浆

糖浆开封后需要留在阴凉干燥处,开封的糖浆即使在比较有效期内,也建议在夏天的一个月内采用,在冬天的三个月内采用。 因为糖浆等液态制剂容易繁殖细菌,性质也比较不稳定。 再次服用时,请注意光照处溶液是否清澈,如果出现气泡、变色、结晶、沉淀物,则表示变质后无法服用。

2 .干混悬剂

经口加水调制悬浮液后,放入密闭容器,放入冰箱冷藏保存,严禁冷冻保存。 瓶口和瓶盖没有污染,必须留14天后再扔掉。

3 .粒剂

颗粒剂开封后容易受潮,建议根据证件保留条件的要求,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一个月内采用。 有吸湿、结块等情况时,请勿继续采用。

4 .滴眼剂、眼膏

滴眼液、眼膏等眼用制剂开封后的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4周。 药品性状发生变化,出现絮状、沉淀等情况,不得重新采用。

5 .胰岛素

在室温下保存在阴凉处,可以保存28天。 通常,启用的胰岛素无需在冰箱中冷藏,但反复剧烈发热会使胰岛素难以变性,无法将放入芯的胰岛素笔放入冷藏室。

文/裘影萍

标题:“比较有效期≠采用期 五类药剂开封后“保鲜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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