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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8月21日电行贿,真难看!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教育局学生事务处前主任林宜宏因掌握推荐军训教官的晋升权,于年4月底以各种名义,向10名晋升资格候选人的教官行贿,向当事人表示“我们的公务员有这个规则”。 这位官员贪得无厌,索取无穷,但最终下达了3年零4个月的轻判,剥夺了公权4年。
他会见了邱姓中校督学,表明邱资格符合,指出“2”,说选举花了点经费,贿赂了20万元,但邱婉拒绝了。 那年4月底,他单独会见了吴姓少校的教官,询问他是否有晋升中学的意愿,要做功德。 现金放入水果礼盒。 他的个人只要茶叶礼盒就行了。 吴交了5万元现金水果礼盒,买了1500元茶叶礼盒交给林宜宏。 但林宜宏还不满意,张口要求捐赠两辆共10万元,被吴拒绝。 林宜宏随后会见了黄姓少校教官,直接要求茶叶礼盒和赞助经费20万元,提供黄依约20万元和礼盒,但林宜宏实际追加了两台10万元,黄男认为不合理拒绝。
据报道,一审将林被判处6年监禁。 二审认为,林宜宏因母亲乳腺癌、戴人工关节、房贷及儿子学费、自身眼病和黄斑部水肿,发生难以养家糊口的恐慌,一时贪婪被铸错,林先生交费后意识到问题,退还受贿金, 因为这次减刑是在3年4月剥夺了公权。 最终,“最高法院”承认二审的判决理由和量刑,整个案件得以供出。 (海外网耿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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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台中一教育局官员向10人索贿后自首 最终轻判3年4个月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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