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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台湾情报网报道,台湾罗姓男子在人行道上捡到蔡姓女子农会ATM卡,推测ATM卡密码,领取蔡户口座内461000元(新台币,下同)。 蔡女士日后向农会补办ATM卡,自觉存款被盗被举报,检方发声要求简易判决。 基隆地在法院简易法庭进行审理,根据失物侵占罪所的罗汉罚款1万元。 诈骗罪判处6个月监禁。
根据判决,罗男2019年1月在新北市金山小学附近的人行道上,捡到蔡女的农会ATM卡等,并将其作为自己的。 罗男戴着头盔去农会自动柜员机,推测蔡女的提款密码后,于同月14日至19日共分17次盗取存款。
因为有每天的提款上限,所以罗男从14日到17日每天领取3次。 每次3万元,18日领取3次。 每次2万元,19日领取2次。 金额分别为3万元、11000元,共计461000元。
蔡女士发现现金卡丢失,1月25日去农会补办时发现存款被盗举报。 警察看了提款监视器画面,锁定了罗汉涉事件后将其逮捕。
在检方的调查中,罗男承认偷了蔡女存款,逮捕时只剩下3万元,其余的钱用于购买金项链、手表等,送给了不认识的罗爸爸数万元。
简易法庭审理后,罗男被认定犯有侵占遗失物罪,罚款1万元,劳动10日方便服务。 以不正当方法从自动支付设备取得他人财物罪,判处6个月监禁,并处罚金18万元。
标题:“男子捡到提款卡还猜出密码 分17次盗领46万台币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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