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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情报网8月5日报道,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去年,台湾一名郭姓男子与邻居吵架,咬断邻居手指,被指控重伤罪。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认为,郭男咬断手指后,寻找断指,可根据未受重伤、伤害重伤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可上诉。
郭男和谭姓男是台北市大安区的邻居,去年6月29日两人在住宅一楼一边争夺一边拉扯。 过程中,郭将谭的右手无名指伸进嘴里,用牙齿咬断,导致开放性骨折,终身无法康复,以重伤罪被起诉。
法院开庭,郭认罪,谭断指收回,但受伤,请台大医院鉴定,伤口检查认为“右手第4指末端缺损,无恢复可能”,并遗留截肢处疼痛症状,且天寒或碰撞时,疼痛加剧,疼痛加剧。
判决称,郭和谭无深仇大恨,因大厦管委会琐事发生争执,兴奋不已,混乱中把谭的右手放在嘴里,用牙齿咬谭的手指,用力猛咬,一时用力过猛,咬断了手指。
法官认为手指对其他人体部位脆弱,用大人的牙齿用力咬可能会咬伤,但郭主观上没有咬手指的恶意,受重伤是意外的,如果郭和现场的人一起寻找断指,不继续攻击,论述因《刑法》的伤害而受重伤的罪行,
根据判决,郭和谭和解了,他没有前科,年龄超过70岁,身体不好,在法庭上道歉,赔偿35万新台币,无再犯之虞,要判他缓刑。
标题:“台湾一男子咬断邻居手指帮忙寻回 获法官重罪轻判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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