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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图片来自台媒体)

据台湾网6月7日报道,台湾陆军航特部龙潭武汉营区年11月在战技演习前更换了单索突击吊桥绳索。 负责这项事业的一位士官长没有遵循陆军拉四根绳子的标准,找了32名官兵一起拉,最后拉力过大,绳子断了,上滑轮被反作用力击中下士脸部,受了重伤。 休养后,下士目前因智力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桃园地方检察院于昨日( 6日)以业务过失伤害罪起诉了这位士官长。

起诉书显示,郑姓士官长( 35岁)为台陆军特种作战司令部第五大队第二连士官长,在谷关特战训练中心接受训练,取得山地作战教师证书,拥有架设单索突击吊桥(使部队迅速通过河谷地形)的专业信息。 在滑轮受伤的陈姓下士( 24岁)刚从陆军专科学校毕业就被分配到航空特部龙潭武汉营区,下部队第六天出事。

检方指出,去年11月12日航空特部第五大队长在部队第二天的战技演习中视察龙潭武汉营区战技馆时,发现馆内原有架设的单索突击吊桥的绳索破损,指示郑员第二天更换人员。 第二天,郑来找三名士官兵,由于人力不足,无法拉紧架设的绳索。 郑乃当时在馆内进行了战斗技术的操作,召集了包括陈姓下士在内的32名士兵,协助拉绳子。 拉力几乎卡在单线突击吊桥上的绳子无法负重当场断裂,绳子滑轮被反作用力反弹,击中陈姓下士的脸部,导致左脸撕裂伤和颧骨骨折,治疗至今仍失去智能,生活无法自理。 郑氏当时也因右肩骨折受伤,经过治疗后出院。

标题:“台军官训练不遵守则致下属失能 家属泣诉讨公道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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