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处魏扬等人2个月至4个月徒刑。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4月28日,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太阳花学运”分子于年3月23日占领台湾当局“行政院”,“学运”头目魏扬一审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于今天( 28日)二审宣判,魏扬等人从2个月开始。 台湾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说:“323《行政院》攻略”不是“和平示威”,“太阳花运动”不是所谓的“市民不服从”。 他说,自古以来,正义经常迟到,但并不是希望不来。
江宜桦中午在脸书( facebook )上以“正义往往落后,但不可能不来”为题投稿,主张年3月23日“太阳之花”大众攻占“行政院”,麻痹台湾当局。 他们切断液压、撬铁破坏反抗马(障碍物)、根据人数特点打倒警察、用暴力拆毁“行政院”大楼的门窗、随意搜查办公室内的物品、破坏所谓“公民的
江宜桦表示,年民进党上台后,民进党当局立即撤回了对“太阳花”犯罪行为的所有诉讼,并报告称“太阳花”分子为民进党赢得了选举的功劳。 然后,“太阳花”的群众向马英九、江宜桦等呼吁:“我们称之为‘有计划的杀人’‘杀人未遂’,至今仍在持续6年。”
江宜桦强调《323《行政院》攻略》不是“和平示威”,“太阳花运动”不是“公民不服从”。 “太阳花”分子总是只强调自己坐在地上的“和平”口号,被警察强行赶出去,但拿着铁器破坏“行政院”的拦截设施,推着暴力保卫“行政院”的警察,几百公斤重的“行政院”的大门。
江宜桦说,当他们被检察官和法院指出这些犯罪行为而无法否认时,提出“公民不服从”的“伟大口号”,台湾当局主张专制、戒严、不义,因此一切违法行为都是“反暴力义行”。 但是,政治理论中的“公民不服服从”是指人民以“文明、非暴力”的方法,对“不再以其他方法表示反对”的法律和政策,在公开采取某种“违法”的行为表示抗议的同时,也愿意接受“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但《太阳之花》攻占《行政院》与上述标准不一致。
江桦说,如果“太阳之花”计算成“公民不服从”,那么一切不法行为都可以主张“公民不服从”。 大众运动期间,这些都不能好好讨论,只有在运动的热情之后,才能在法庭上慢慢澄清和冷静地讨论。 自古以来,正义经常迟到,但并不是希望不来。
江宜桦发文后,不少网友评论说:“这个道理很简单,有人闯进你家砸了你家的东西后,控告他败诉。” “犯罪行为显然可以这么久。 台湾“司法”最大的问题是政治“司法官”,看到政治风向,很不好意思”。 (李宁)
[责任:李宁]
标题:““太阳花”头目魏扬等人改判有罪 江宜桦感慨发文:迟到的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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