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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名台湾陈姓男子在街上开车撞上前女友及其张姓男友,枪杀敌张某,一审被判处6年6个月监禁。 陈氏以“在监狱歌唱比赛中获奖”等理由要求减刑,台湾高级法院于12月19日驳回上诉,判处陈氏6年6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陈姓男子和江姓女子本来是恋人,分手后,陈某不满江某与其张姓前男友复合,于年12月带着手枪开车到新北市芦洲区,等待江某和张某,等待报复。

陈某男看到张某骑摩托车载江某外出,半路尾随,趁着骑摩托车停下等红灯机会,开车撞了他。 张某、江某倒下后,陈姓男子下车拿枪向张某腰部射击,随后伪装逃跑。 张某送医生活了下来,但脊椎、神经受损。

新北地方法院在一审中判处陈氏6年6个月有期徒刑。

陈氏不服,上诉,除主张“枪走火,故意不开枪”外,还以“有慈善捐赠记录”、“在监狱歌唱比赛中获得团体赛最佳默契奖”等理由,要求二审减刑。

台湾高等法院未通过陈某辩解的措辞,认定不符合减刑条件,于年12月19日驳回上诉,维持6年6个月的徒刑判决,但全案可以上诉。

标题:“台湾一男子开枪打伤情敌获刑 借口唱歌得奖求减刑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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