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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电国台发言人晓光26日表示,长期以来,大陆配偶在台湾遭受不公正甚至差别待遇,但这种现象不合理、不人道。

资料来源:国务院台发言人晓光。 记者张宇摄影

在当天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有记者提问说,根据现行岛内的规定,在台陆离婚后,如果没有获得持有台湾户口的未成年亲生孩子的监护权,就不能继续在台居留。 近日,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内务部门将修改有关规定,放宽相关条件。 发言者对此有何评价?

马晓光先生,我们说过很多次。 长期以来,大陆配偶在台湾受到不公正甚至差别对待,这种现象既不合理,也不人道。 我们多次呼吁给予他们合理的正常待遇,保护他们的权益。 如果你说的这种情况是真的,我们想他们朝人性化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标题:“国台办:大陆配偶在台长时间受不公待遇 多次呼吁改善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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