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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电国台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表示,关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海外人士包括台湾人的海外所得税问题,采取了进一步放宽的优惠措施。 在新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大陆的商业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在大陆投资、生活、就业、创业的台湾细胞也将得到更好的条件和待遇。

资料图:国台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者马晓光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杨可佳摄

在当天的例行发布会上,我有记者的提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其中包括台商关注的海外所得税检查规定。 请发言者证明。

马晓光表示,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海外人士,包括台湾人的海外所得税问题,采取了进一步放宽的优惠措施。 台湾同胞可以享受这些新规定。

马晓光指出,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前,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海外人士取得的海外所得优惠期为5年,也就是在大陆境内没有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体,只能就大陆境内所得和在大陆境内支付的海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次实施条例将上述5年优惠期再延长至6年,一次出境增加30天以上。 这个没有住所的个体,上述重新开始居住6年的规定,实质上也给了国内累计居住时间的计算以更优惠的安排。

马晓光表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大陆的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台资公司将面临更广阔的快速发展空之间,在大陆投资、生活、就业、创业的台资细胞也将受到更好的条件和待遇。

马晓光回顾了一段时间以来民进党当局围绕新税法问题说了哪些不实的话,看看现在的事实。 这证明了他们总是制造假新闻,误导民众,制造台湾同胞对大陆的隔阂和误解,阻碍台湾细胞来到大陆,实现更大更好的快速发展。

标题:“国台办回应“台湾人士境外所得税”:放宽优惠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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