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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新竹某科技企业柯姓董事长因虚假交易发票逃税,并帮助多家厂商避税3453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法官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刑,缓刑两年。

检方发现柯氏董事长利用虚假交易逃税,先假装从a企业进货,取得6张发票,抵扣税额约96万元,柯氏再次“销售商品”,向b企业开具7张发票,泄露102万元营业税。

柯某用同样的虚假交易方法从c企业取得184张发票,销售额3.0265亿元,抵扣1513万元税额,伪造328张发票开出3.4843亿元的销售额,交给12家企业,帮助其逃过1742万元的营业税。

在检察官侦查期间,柯否认了虚假交易,检方提起公诉,新竹地院审理时,柯供认不讳。

法官认为,柯某是科技企业的负责人,经本审判程序,审慎行事,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刑两年,期间检察官指定机构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六十小时义务劳动力,违反义务劳动力规定,法官

标题:“台湾一企业董事长假交易助多个厂商逃漏税获缓刑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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