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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台湾曲棍球协会诈骗助学金案再次发生的影响,台监委认为检察官陈隆翔侦探处理此案有明显的严重错误,通过弹劾,引起检方的反对,认为是护卫立委段宜康,前立委孙大千在脸谱网质疑,

孙大千也请监察委员回应了6个问题,这个调查案到底是哪个立法委员提出的? 监狱委员们这种粗暴的操作到底要向谁解释? 监察委员会以承担检察官违法失职为由进行弹劾,是为了曲棍球案能够翻案重新开始搜查吗? 监察委员们在咨询检察官之前,有没有仔细看过曲棍球案的试卷证书? 监察委员会在任意干预中搜查核心事项,是否违反司法权和监察权分开的宪政精神? 本案的侦查程序经过检察权内部监督,同时确认没有违法失职,那么监狱委员们为什么要滥用越境权,打击异己分子呢? 监督过去担任法官时的相关判决,也能经得起检查吗?

标题:“前民代孙大千连发六问 质疑台“监察院”鹰犬化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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