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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4月16日,台中市环保局在一年内对台中电厂的废水排放进行了三次抽样检测,结果全部不合格。 这家工厂最近被罚款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成为台湾公营事业水污染的最高处罚记录。

工商时报》《经济日报》等台湾媒体16日表示,台中市政府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重罚台中电厂,对比目前废水解决功能不足等情况,于4月30日前发出改善计划书,要求当局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改善期限

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吴志超表示,环境保护局最近3个月内台中电厂排放的废水中硝酸盐氮不达标,其中自3月21日起,4号机组排放水中硝酸盐氮浓度为每升105毫克,为每升50毫克,最为严重 这是一年内经过两次期限改善的第三次违规,违规情况严重。

市府要求台中电厂必须达到四个改善要求:在设备改善完成之前,1~4号机组实质减产50%以上。 最短时间内水质改善达标,后续短、中、长时间改善计划落实的全厂污水设备同步改善,过期检测不合格,不排除强制停工。 空请全天候立即监视气体污染排放量,避免因废水改善的影响空而导致的污染排放量。

以前,台湾的公营事业违反水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被处分的罚款均在100万元以下,以前的最高记录是澎湖县全年漏油事件造成的600万元罚款。

对于污水排放量超标一事,台中电厂发言人徐造华表示“非常抱歉”。 现提出了空污秽、减水污秽、发电机组自主减产50%的三向改善目标。

据介绍,台中电厂是发电量最大的燃煤电厂,装机容量约占台湾电力企业总装机容量的20%。 自从达成了“无核国家”的选举公约,民进党当局执政以来,一直通过增加火力发电机组来应对缺电危机。 煤炭量多的台中发电站被民间认为是中部地区最大的污染源。 (完)

标题:“台中发电厂遭罚2000万元新台币 创台湾公营事业水污染开罚纪录 – 台湾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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