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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宝岛”变成“凶岛”,台湾当局很难承担其责任
香港《大公报》于4月20日发表朱穗怡评论副本,就香港特区政府修改《逃亡者条例》一事,台湾地区陆委会主张:“香港方面不接受在一个中国基本与台湾谈判。”
这是否意味着即使香港立法会通过了《逃犯条例》,台湾方面也不打算与香港特区政府进行司法合作? 那样的话,台湾当局就会“针刺了也不知道疼痛”。
去年,本港男子因涉嫌在台湾杀害同一香港籍女友而逃往香港,但港台之间并无提供引渡证、赞助案件等法律协助协定,故该香港男子有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受害者家属已经失去亲人,感到悲伤,但现在有可能看到嫌疑人“全身而退”,这是为什么?
民进党蔡英文当局居然死守“台独”党纲,不顾正义,日复一日挂在嘴边的“人权”和“法治”去了哪里?
香港和台湾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港台关系是两岸关系的一部分,港台双方的一切信息表达和往来都是在一个中国前提下进行的。 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
台湾当局表示:“我们不接受一个中国在大体基础上与香港特区政府进行司法合作。” 这完全是痴心妄想。
另一方面,台湾当局要求香港特区政府“积极回应台湾方面三次前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显然是矛盾的。 台湾方面以“一中大体不接受”为借口拒绝与港口方面合作的,嫌疑人必须逃走。 这个洞将宝岛变成“凶岛”,变成“犯罪天堂”。
台湾当局过去曾表示,关注香港修订《逃犯条例》的进展,并在必要时警告香港旅游。 也就是说,蔡当局认为台湾人去香港旅行随时都会被逮捕不能回台湾。 这真是个大笑话。 《逃亡者条例》订立的移交逃亡者的门槛相当高:不属于法例规定的杀人、强奸、绑架等37种罪类,在不引渡的申请人司法管辖区属于刑事罪,但在香港不是刑事罪,不引渡的政治犯罪和政治犯,不在当地定罪 此外,移交程序由律政司重新审查申请,决定行政长官是否启动,由法院进行公开审判,最后由行政长官下达移交令,由此可见,移交程序相当严格,绝非一体计算。
香港修改《逃亡者条例》,是为了彰显正义法治,惩治不法分子,保障民众安全,但蔡当局为了搞“台独”,与本港反对派一气之下,臭味相投,抹黑诋毁《逃亡者条例》。 这么无视治安、践踏法治的政党,为什么值得民众信任?
标题:“港媒:“宝岛”若变“凶岛” 台当局难辞其咎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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