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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6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屏东县立法机构负责人4年前举行选举时,“立委”王志丰、潘裕隆、颜金成、潘政治、李毓香、陈美琼、陈昭忠、归晓惠涉嫌集体受贿,为台湾地区

的判决结果是,国民党屏东县“立委”陈美琼喊冤,时间地点不详,受贿金额也不确定,将她定为“罗织入罪”,特别是在台湾“九合一”选举前的最后关头宣判的是“司法奥步”(指三滥技)。 另外,潘裕隆、李毓香表示“没有收到信息”,不想平静地应对。

判决称,王志丰、潘裕隆、周典论等年当选“立委”,王志丰、潘裕隆作为支持周典论立后补的立法机关负责人,邀请其他“立委”到同一家酒店住宿、集体活动、提供免费食宿等不正当利益。

判决称,王志丰在酒店行贿“立委”18000元新台币,为自行结算酒店住宿费用,李毓香、许天赐、颜金成、潘政治、陈昭忠又接到安排,在“立委”就职典礼和立法机关负责人投票当天到帐

检察院起诉后,周典论一审、二审无罪。 王志丰等现任“立委”6人和陈昭忠、归晓惠2人原“立委”二审分被追究3年2个月至4年的刑期,被剥夺了公权2年至4年。 许天赐死亡,被判决不受理。 台湾地区“最高法院”10月25日维持二审判决,明确表示王志丰等8名“立委”已入狱。

编辑责任:袁如霞

标题:“台湾屏东8名“立委”获刑 国民党“立委”喊冤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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