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5字,读完约1分钟

台北5月7日,台湾当局立法机关7日三读通过《灾害救助法修正案》,散布灾害的不实信息造成死亡,最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条文明规定,明知灾害不真实,向消防或警察机关举报的,可以处以30万元至5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罚款。

散布有关灾害的谣言或者不实消息,损害公众或者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死者、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4月18日花莲发生地震时,多家社会交流媒体传来“台北市松仁路地面出现巨大裂缝”的照片,相关机构调查后发现,路面裂缝是道路工程的填缝造成的。 警方就此设立了专门警署,日前根据《社会秩序维持法》对涉嫌散布谣言的2人移送了法律。

5月7日当天,台立法机关三读通过《涉密保护法》部分条文,规定将退休涉密人员出境管制期从原来的3年增加到6年。

对此,中国国民党发布新闻稿称,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任职期间的公务员管制期将于今年5月20日届满,民进党当局在届满之日前两周通过了修订法,并延长了期限。 指出这正是“政治斗争”。 (完)

标题:“台湾修法:散播灾害假消息致他人死亡者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 台湾资讯网

地址:http://www.theproblemwithdata.com/twxw/6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