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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2月26日电26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例行记者发布会,国务院台湾办公室发言人人马晓光就近期两岸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一位记者提问说,根据现行岛内规定,在台陆离婚后,如果未取得持有台湾户口的未成年亲生孩子的监护权,就不能继续台居留。 近日,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内务部门将修改有关规定,放宽相关条件。 发言者对此有何评价?

马晓光说了很多次。 长期以来,大陆配偶在台湾受到不公正甚至差别待遇,这种现象既不合理,也不人道。 我们多次呼吁给予他们合理的正常待遇,保护他们的权益。 如果你说的这种情况是真的,我们想他们朝人性化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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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职责:张敏、刘凌

标题:“国台办:台方若给陆配合理待遇 是向人性化迈出一步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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