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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妇奈奈》(图源:台媒)
海外网1月10日宣布,台湾网红从美国入境加拿大时被当地官员阻止。 网红及其家人涉嫌卷走钱财逃往加拿大,台湾当局应该行动起来,但由于台湾当局和加拿大没有签订相关司法协定,他们除了表达“无能为力”之外别无选择。
据台湾“联合情报网”报道,5日,台湾知名网红“贵妇奈奈”(原名苏陈端)和丈夫等5人涉嫌卷走货款后逃跑,他们一行被证实从美国入境加拿大,但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cbsa ) 但是,他们似乎已经准备好了。 这位网红不仅表明自己的丈夫有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还当场向加方提出了“难民申请”。
据报道,“贵妇奈奈”一行在接受边境首次“难民申请”咨询后,顺利入境加拿大。 但是,台湾媒体对“贵妇奈奈”是以什么理由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表示怀疑。 根据加拿大的官方规定,要获得“难民身份”,就必须说明有理由害怕迫害、拷问、生命威胁等残忍异常的对待和处罚。
但是,在加拿大几乎不接受“难民申请”,所以一旦接受,至少需要1~2年。 台媒体认为,“贵妇奈奈”的“难民申请”很有可能被驳回。 但是,他们应该以“不断提出‘难民申请’的上诉”的方法,在加拿大长期停留。
丈夫黄博健开设的“杏立博全”医美诊所“贵妇奈奈”去年11月底宣布无警报破产,两人卷10亿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2亿元)潜逃,警方查出一行人逃离台湾,台北“地方检察院”1
台湾“移民局”通知加拿大,“贵妇奈奈”已经被通缉,但由于台湾和加拿大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无法采取更积极的行动。 台湾当局只能为此深感无助。
台湾经济犯罪分子在台加之间没有《司法互助协定》逃亡加拿大的例子屡见不鲜。 台湾司法机关和“移民局”的相关部门,对这种局势“感到深深的挫败感”。
台湾地区长期以来与加拿大建立司法合作关系,要求与加拿大签订《司法合作协定》,但遭遇了加方冷却。 据台媒体报道,台加双方缺乏司法协助,加上加拿大广纳难民的宽松政策,现在形成了罪犯逃亡的漏洞。 台湾事务人员不禁感叹,跨境合作注重“实力大致”,台湾国际处境艰难,甚至难以抓获通缉犯。 (海外网罗伊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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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笼:罗伊晴、徐亦超
标题:“台网红卷10亿潜逃加拿大 台当局除了"无奈"毫无办法 –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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