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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0日报道,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在台南卖水果的一名詹姓男子去年和两个朋友喝了酒,蒋姓朋友喝酒后聊天,双方激烈碰撞,拽得詹姓不慎跌倒在地,头在地上。 台南地院以伤害致死罪判处蒋某7年2个月有期徒刑,赔偿337万元多新台币。

据判决书称,去年5月从事板绘工作的蒋姓男性和詹姓男性去江姓朋友家喝酒。 蒋某对简某说:“你的台中不能学卖水果吗? 怎么去台南学习? ’詹姓觉得被嘲笑了,心里不满,想要插手,旁边的江姓男子拦住了两个人,但是詹姓的怒气没有消失,强迫蒋某吵架。

两人从屋内打到屋外,冉某伸出拳头数蒋某的胸部,蒋某伸手推,冉某重心不稳跌倒,头朝下撞到地上。 过了一会儿,蒋某拍了拍詹姓的脸颊,看到他没有反应,赶紧叫了江某救护车送医生。 10天后,詹姓伤严重不治。

台南地院因伤害致死罪判处蒋某7年2个月有期徒刑,江姓朋友受到不起诉处分。 另外,让的母亲和女儿要求蒋的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法院判决蒋的某男性分别赔偿187万多元和150万元新台币。

标题:“台湾男子酒后推倒朋友致死 获刑7年2个月还赔钱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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