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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网8月30日报道,关于台湾富二代李宗瑞性侵犯9名女性的案件,高等法院进一步一审判决,共判处39年2个月有期徒刑。 全案经过上诉,台最高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于8月30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謇。
据台湾中央社网站8月30日报道,本案曝光后,仍需与李宗瑞目前在监狱执行部分,将另请法院判处刑期。
据报道,李宗瑞从2009年开始因性侵犯、偷拍多名女性,被台检察院以性侵犯等罪名起诉。 另外,5名被性侵犯的女性中的一部分被判处20年。 9名性侵犯女性的本案于8月30日向台最高法院被驳回上诉裁决,执行上限最高为30年。
据报道,李宗瑞从去年7月至年7月期间共犯下8起性侵犯案件,9名女性被害,其中1名女性被害。
台湾高等法院进一步在一审年3月作出判决,李宗瑞犯有8项罪行,共判处39年2个月徒刑。
据台媒体报道,台高院进一步一审称,李宗瑞在审理时偷拍部分供认,但性侵部分否认犯罪,被害人强调意识清楚,同意与他发生性行为,但法院调查并非如此。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规论罪。
标题:“台媒:李宗瑞性侵案被驳回上诉 维持39年2个月徒刑判决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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