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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芦洲高中体育班的学生,去年11月末在学校练习自主游泳,奉教练指示跳水,但头部猛撞游泳池底部,造成颈椎骨折四肢瘫痪。 事发后,根据新北市教育局的调查,校方游泳池不符合规定。 对此,校方表示,事发后禁止在游泳池跳水,并保持之后的调查结果平静。

受伤的小张( 17岁)当时戴着黄色游泳帽练习游泳。 按照教练的指示跳下游泳池,这时头猛撞在游泳池底部,其他同学看情况来救助。 教练急忙抬着担架,把他急忙送走。 但是,张姓学生因颈椎骨折、脊髓损伤、四肢麻痹,至今仍做了3次手术,持续康复,但下半身不能动,也不能期待回到游泳池,直言“好可怕啊”,心中的阴影挥之不去。

原游泳高手张姓学生获得了很多奖牌,但在事故中一瞬间连自己的生活能力都丧失了,对每天精心照顾的父母尤其痛心! 张爸爸说:“我一个孩子还没离开学校。 正常。 而且教练也在身边。 他跟我说,我的孩子主动在那里受伤了。 ”。

根据岛内教育主管部门的调查,游泳比赛场地出发区的基本水深必须为135厘米,否则禁止比赛。 但是这所高中的水深只有110厘米,是用来训练比赛学生的。 张爸爸是个身高快190厘米的孩子,他认为游泳池只有110厘米深。 无论多么厉害的选手,一不小心或失误都有可能触底。 另外,儿子受伤后,校方对案件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要求律师向校方和教练申诉。

牢笼:朱箫

标题:“台1米9小伙跳水撞到1米1泳池底部 生活不能自理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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