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6字,读完约1分钟

霍建华 (图片来源:中国青年网)

据南京市鼓楼区法律界人士@南京鼓楼司法在线官微消息,霍建华在北京某医院公众号推进该医院整形项目复印件中擅自使用个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名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投诉,停止侵权道歉16.5万人。

霍建华在起诉书中表示,年9月,北京一家医院在官方公众号平台上表示:“赵丽颖出道10年,获悉面貌变化巨大! ”的复印件中,擅自采用了本人的照片。

霍建华认为,上述文案旨在推广介绍北京某医院的医疗整形类项目,文案具有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性,该医院因在文章中擅自采用照片的行为而遭受诸多误解和损失,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 为此,霍建华向法院投诉该医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3万、精神损失3万、维权支出费5千元。

(原标题:霍建华要求整形医院停止为侵权道歉)

南京市鼓楼法律界人士官方微博发文。 (图片来源:本微博)

牢笼:李萌

标题:“"国民上仙"霍建华诉整形医院 索赔16.5万元”

地址:http://www.theproblemwithdata.com/twyl/15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