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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可以在北京就业申请公租房

10月23日,由北京市台办和北京市快速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市隶属38家单位,发布了《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悉,《若干措施》涵盖台资公司在北京投资和经济合作积极提供同等待遇、鼓励北京和台湾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向在北京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等3个方面的文案,共55条。

全面贯彻国家的“31项措施”

今年2月,国务院台湾事务、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涵盖31个具体措施。 据市台辩相关负责人于凤英介绍,北京市昨天公布的55件中,有29件是“31件措施”的贯彻。

凤英表示,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是,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快速发展,台资公司参与三城一区建设,促进项目协商对接。 支持台资公司和台湾同胞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北京注册台资公司申请专利试点、示范机构,进行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参与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等评选时,享受与市大陆公司同等的待遇。 在北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台湾同胞,可以申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

介绍说,为应对台湾居民居住证等一系列最新惠台措施的出台,市台第一时间联系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在全市16区304个户籍派出所设立接待窗口,基本实现了窗口全市覆盖,为北京台湾同胞在附近的申请提供了便利。 另外,《若干措施》中还确定了获得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北京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9项便利措施方面,与北京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鼓励台湾胞来北京快速发展文创产业

于凤英表示,此次制定的“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了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特点。

在京台经济合作方面,鼓励台商投资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锐产业,参与符合北京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快速发展要求的高端、智能、绿色制造公司的投资,享受与在京注册的大陆公司同等的政策。 鼓励中关村示范区台资公司用知识产权质押的方法向银行贷款,通过考核项目,按照当年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以下的补贴等。

在文化教育方面,在北京注册从事文艺创作、文化交流的台资公司,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可以申报北京市文化艺术基金项目的北京市文化创意大赛中单独设立台湾赛区,设立单独奖项的台湾同胞来到北京迅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鼓励京台多行业深入合作

于凤英表示,为了让越来越多的台湾企业、台湾细胞、台湾青年享受相应的交流合作成果,《若干措施》的相应项目也集中出现。

在经贸合作方面,运用京台科技论坛企业品牌活动,加强京台两地工商团体的联系,聚焦高新技术产业与创新的快速发展,促进项目协商对接,深化两地经贸科技交流合作。 在文化教育方面,鼓励台湾基础教育机构、台湾中小学校长参加京台基础教育校长峰会,建立京台基础教育学校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京台两地基础教育共同快速发展,促进台湾各界人士和机构参与各类京台两地融合迅速、文化传承至今的交流活动 另外,在青年交流方面,支持台湾青年参加京台青年创新大赛、两岸青年交流合作北京峰会、两岸大学生系列交流营、职业技能大赛等京台两地青年交流活动。

台湾居民支付社会保障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若干措施》第三部分共24条,集中回应了北京在台湾细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方面的诉求。

“由于在北京买房、租房都很贵,加上严格的限购政策,住房问题成为台湾青年在北京快速发展的最大困难之一。 ”。 凤英表示,在“若干措施”中,特别是入选市、区或小区优秀人才计划(项目)的台湾专家,在住房支持、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可享受相应的政策。 其中包括购买自住的普通商品房,按条件购买产权房,申请租赁补贴等。 对在北京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在社会保障方面,《若干措施》规定,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的台湾同胞,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录用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将享受本市的 北京工作人员居住在台湾同胞的台籍未成年子女,在义务教育入学中被视为本市户籍学生。 (北京晨报记者杨亦静)

编辑责任:袁如霞

标题:“台湾居民在京就业可申请公租房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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