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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决定将国际公认的、具有优越普遍价值的文化财产和自然景观作为全人类共同的财产进行保护管理,并传给子孙后代。 公约自1975年12月17日生效以来,受到各国政府和全世界公众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南北跨越四个气候带的广阔领土的大国,作为一个有着5000年文明史的古国,自然我们的先人留下了许多世界名胜和古迹。 这些名胜古迹,使我们成为了全人类共同的财产。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1987年开始遗产申报工作,同年12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1次全体会议上,首次在中国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陵、周口店北京人陵,
所有缔约国提交的申请,只有半数获得批准,竞争激烈,能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非常荣幸的事。 到1998年12月,世界上152个国家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履行了公约的责任。 全世界有552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被列入21个地方,世界排名第四。 目前,湖北大治绿山古矿冶遗址等也在积极申报。
标题:“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第一批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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