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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交通部长”吴宏谋(左)、“农委主委”林聪贤(中)、“环境保护署署长”李应元(右)被允许辞职。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当局于11月25日获准辞职,但至今公文仍处于休假状态,被质疑“假邀请辞真假”,将领取3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年终奖金。 昨天又有三名部门负责人于11月24日被邀请,但获准在12月1日以后辞职。 国民党发言人洪孟楷直言不讳地说:“蔡英文当局内部到底隐藏着多少厚颜无耻的‘陈英钚们’?”

台湾当局“行政院”昨天宣布,“环境保护署署长”李应元、“农委主委”林聪贤、“交通部长”吴宏谋3人在开票当天要求赖清德辞职,经过一周的思考,在选举研讨会后决定并致辞。 对此,洪孟楷指出,这三人都要求11月24日辞职,但12月1日以后不允许辞职。 根据公务员年终奖金发放办法,12月1日在职人员可领取1.5个月的年终奖金。 因为这三位负责人分别可以获得至少30万元人民币纳税金给予的奖金。 由于民进党的败选责任,出发前可以领取到年底。 这无异于选举机构负责人陈英钊于11月25日对外宣布辞职,但拖到12月3日有什么不同?

洪孟楷表示,台湾地区公务员年终奖金规定非常明确,只要12月1日在职,就可以领取该年度的年终奖金。 但是,如果在11月30日之前辞职的话,就不能领取。 洪先生说这三个人也没有借用。 这是因为陈颖澈随时可以回来年底。 “这三位政务官要等一个多星期才辞职。 显然是花100万美元给赖清德制造人情,让三个政务官捞取30万美元以上”。

“政务官的工资每一分都来自人民的纳税金”。 洪先生说干得好,无论是加薪还是相信人民,他都甘如糖。 但是,必须下台,是否应该对民进党的败选负责,公私分明暂且不说,如果搞不好可以领取很多厚颜无耻的年末奖金,蔡英文当局的官员真的可以做想做的事吗?

编辑责任:袁如霞

标题:“蔡英文当局高官请辞也有猫腻?延迟1周竟能多领30万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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