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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6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0月21日,台铁普悠玛列车翻船事故造成200人死伤,遇难者5人不满15岁,人均仅得到170元(新台币,下同,约37.8元)的赔偿金。 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局)”5日下午紧急召集本案相关保险企业、生育保险及人寿保险工会代表举行会议,希望以保险业名义将“另一笔抚恤金”送给儿童家庭。

据悉,本案5名遇难儿童中,卑南中学3名学生事先投保国泰保险旅游综合险,人均死亡保险额200万元,但3人未满15岁,家属只能退还保险费。 5个孩子中,有一部分参加了三商美邦人寿保险、伤害保险。 国泰人寿是学生保险提供商,5名遇难儿童家属每人迅速申请100万元。 另外,包括国泰保险、三商美邦、国泰人寿等在内,除了保险费的申请或退保外,还追加向5个孩子家庭每人支付了3万元至20万元的抚恤金。

5日下午4时,台湾“保险局”紧急召集本案相关生育保险、寿险企业、公会代表,希望保险业基于社会责任,以全行业的名义,对比普洱事件“另一笔慰问金”。 在询问了业者的申请额后,“保险局”没有破裂,只要求生育保险、生命保险两大工会在6日中午之前回答。

一位保险从业者表示,台湾的保险规定长期以来都是根据台湾金管局和立委的主张修改的,但目前舆论氛围不对,立委打压台湾金管局,要求保险企业“不愉快捐款”,但实际上“未依法”

许多人主张,保险业者“如果开放儿童保险的死亡抚恤金,必然有道德风险”。 但是根据人寿保险工会的调查,年后,父母为了骗取保险费而对孩子不利的保险行为“无一例外”,年前也只有一例。 “想象中”的儿童道德风险是否真的很高,也必须注意。

牢笼:童芳

标题:“台官方要求保险业界对普悠玛罹难孩童家庭再发钱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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