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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中立公投》是一出危险的政治闹剧(日月谈)
近日,台湾地区前副领导人吕秀莲不甘寂寞推出“台湾和平中立公投”。 所谓“台湾和平中立”是吕秀莲多年来倡导的滥调,但此次吕秀莲在台湾《公民投票法》修订后,趁着“公投”门槛大幅下降之机,提出这一“公投”,是对“法理台独”的极其危险的一次。 两岸关系和平快速发展,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人都要重视、珍惜、坚决反对。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这次所谓的“公投”的提案是荒谬的。 一是“宣布和平中立”的主体资格荒唐。 吕秀莲提案主文说:“你同意台湾应该向国际宣布和平中立吗? ”。 ——众所周知,宣布中立的主体必须是国家,但该提案的“台湾”不是国家,而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没有提出中立的主体资格。 二是程序上的无稽之谈。 吕提案原本被定性为“重大政策的重新决定”,“重新决定”从法律上来说是对台湾现行法规和政策的否决和废除,但全面看台湾现行法规和政策,在所谓的“中立”问题上没有任何决定条款,即该提案要被否决和废除 后来吕秀莲在听证会上也称这个提案目标为“创制”。 从这一点的重复可以看出,吕秀莲对基本常识一点也不清楚,纯粹是为了提案而提出的。 第三个是结果的无稽之谈。 国际社会之一的中国结构日益巩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空前提高,这个“公投案”即使运气好,其结果也不会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认可。 这个“公投”不仅是台湾纳税人的血税,也有可能使台湾陷入危险境地。
吕秀莲为什么一定要提出这个“和平中立公投”方案? 她非常爱和平吗? 吕秀莲从“台湾宣布中立后也可以继续军购,也可以参加防卫性的国际联合军演”等相关发言来看,显然不是真正爱好和平的人,不是希望台湾海和平的人。 其实,出于上述种种荒谬性,吕秀莲之所以提出“醉翁之意不在酒”,很明显是想通过“中立公投”来强调台湾是“国家”。 因为只有“国家”才能宣布“中立”,这个提案“理由书”第一、二条的“中立国的意义”、“中立国的权利义务”。 此外,《理由书》第4条中还提到“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共处,建立远亲邻国关系”,这更是赤裸裸的“两国论”论调。 所以,吕秀莲主张“公投案”“完全不涉及宪法、国家主权和领土变更”,但实质上是彻底的“台独公投”。
如果吕秀莲的“和平中立公投”提案通过台湾的“中选会”审查并同时实施,无疑是非常危险的。 年1月台湾新修订的《公投法》生效后,“公投”的通过门槛大幅下降,加之该提案的“和平”一词对台湾民众具有欺骗性。 这是因为不排除这个事件在相关势力的操纵下通过的可能性。 如果不幸发生这些情况,直接踩上大陆反对和遏制“台独”的红线,大陆方面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反制。 更值得观察的是,根据台湾《公投法》第30条的规定,“公投”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刚性效应。 吕秀莲也主张,如果“公投”通过,台湾地区领导人必须“依法”、“和平中立”。 真的到了这个地步,那和所谓的“台独建国”没有任何区别,大陆必须坚决受挫。 “台独”是逆流,是过不去的峭壁。 吕秀莲本人,建议台湾相关方面及时悬崖勒马。 否则,将会把广大台湾同胞带到极其危险的境地。
(作者是全国台湾研究会副秘书长)
严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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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日月谈:台湾“和平中立公投”是危险的政治闹剧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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