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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请冤屈15年以上的男声赔偿上千万元新台币

台北8月30日电台湾“高等法院”30日开庭审理许自强声,请求2814万元新台币刑事补偿案。

据联合情报网、中广情报网等台媒体报道,徐自强于1995年共同绑架富商黄春树被杀害,历经9次死刑、2次无期徒刑判决,5次紧急上诉等过程被判处无罪。

他这次在5628日,以日均5000元新台币的求偿标准,向台“高等法院”的呼声要求刑事补偿2814万元新台币。

综合报道资料显示,22年前,房屋中介黄春树被绑架撕裂,嫌疑人黄春手被逮捕,供述徐自强等人。

此后,徐自强等3人被判处死刑,但徐自强坚持认为,该案被告被判处死刑,共同正犯供认不讳不能成为唯一证据。 请用那个律师的声音说明台湾地区宪法制度上的规定。 台“检察总长”5次非常上诉成功,获得再审机会。

年9月,原判决被撤销,许自强被宣布无罪。 年10月,台“最高法院”驳回“高等法院检察署”的上诉,许自强被判无罪。 (完)

标题:“坐冤狱逾15年 台湾男子申请补偿2814万元新台币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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