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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濮阳信息港南京7月26日电(记者陆华东)记者从江苏省淮安市台办获悉,为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台措施》),淮安市出台了《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中对应“三十一条惠台措施”政策的有十六条,实行与国家、省现行政策同等待遇的有六条,借鉴地方办法的有九条,体现淮安特色创新措施的有二十七条。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五个副本。
是促进淮台经贸合作。 在项目引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国企改革、高新技术公司优惠、科技研发、进口税收优惠、工业用地优惠、厂房建设、融资、总部设立、积分展会、投资贸易便利化、农业公司扶持、文化产业扶持等多个行业,淮台
二是帮助台湾细胞创业。 “六个一律”合作台胞在淮创业,即台胞开小微型公司,“绿色通道”,一律按下限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一律给予免费创业培训,一律税收优惠,一律全市公共服务平台、科技研发。
三是建立台湾人才高地。 自主申报淮安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台湾专家,评选淮企单位(含省属淮单位、驻淮高校)就业创业的台湾人才,评选苏北计划和淮上计划创新创业紧急人才项目的台湾人才, 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同等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公寓、人才培训、租房补贴、体检、疗养等服务待遇。
标题:“江苏淮安出台58条惠台政策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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