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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外网5月17日电台媒体报道,台立法机关17日就《同婚专利法》进行二读投票,其中重要的第4条宣布通过,法条包括同性别在内可由两人“办理结婚登记”。

台《中央社》称,台立法机关明确命名《司法院释文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规定“同性别的二人,为了共同生活,必须建立具有亲密性和排他性的永久结合关系,并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据台湾媒体报道,草案通过,意味着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区。

年,台“大法官”宣布,《民法》不允许同性婚姻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必须通过法律保障同婚,并在两年内修改,否则与目前的婚姻自动生效。

今年2月,台《行政院会》提交了《司法院释文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规定18岁以上的同性伴侣建立同性婚姻关系,相互承担赡养义务,相互为继承人,并于5月24日开始实施。 但是,该草案也引起了争论。 去年年底反该团体发动了“三次公投”,均获得通过。 (海外网杨佳)

标题:“台湾地区通过“同婚专法” 同性可办理结婚登记 – 台湾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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