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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晁

从保育服务到学前教育,从“教师中心”到“以幼儿为基础”,从“保姆”、“阿姨”到“专业化”的教师……

每一次改革,都不仅写在时代迅速发展的波澜壮阔的画卷上,而且铭刻在各实践者的生命中。 本期,我们向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园长柳茹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晁讲述了在他们亲身经历的改革开放背景下,我国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变迁。

1978年,改革开放时代的号角响彻神州大地。 这一年,我有幸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恢复高考后,成为中国学前教育专业的第一届本科生。 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经验者,我有幸目睹了我国学前教育在这40年中发生的巨大变化。

从托儿所到学前教育

40年前,我进入学前教育专业学习时,“学前教育”在很多人眼里是陌生的语言。 我记得拿到北师大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通知书时,很多人问我“学前教育是什么”。 毕业后你做什么工作? 一位邻居说:“我知道学前教育专业正在为中央首长家培养保姆。” 今天,很少有人这样看学前教育的专家。

这40年间,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家庭的重视。 “人生百年,立于幼儿学”。 学前教育被视为终身学习的开始,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人们对幼儿园的期望和要求,不仅已经提供了“护理”和“托儿服务”,而且对孩子进行了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孩子今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种变化见于1989年和1989年前后两版《幼儿园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幼儿园任务的不同提法。

1989年,原国家教委颁布试行,1996年正式施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各方面全面快速发展的教育,促进身心和谐快速发展。 幼儿园为家长就业学习提供便利的条件”。 教育部修订发布的《幼儿园工作人员规程》弱化了幼儿园“托幼服务”的功能,强化了幼儿园的教育功能。 包括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功能:“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大致情况,遵循幼儿身心快速发展的优势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快速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快速发展。 幼儿园为幼儿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 ”。

从单位责任到政府责任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幼儿机构快速发展的重点被放在了城市上。 1951年8月,政务院《关于学制改革的决策》提出:“幼儿园必须先在有条件的城市设立,然后分阶段进行宣传。” 要求企业经营者自主运营托儿所、幼儿园,首要承担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托儿服务的任务,为家长参加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 “托幼服务”具有明显的单位福利性质,企事业单位是举办托儿所、幼儿园的重要主体。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在公司转型和物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多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园投入了市场。 2003年颁布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确定为“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 民办幼儿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机会,成为举办幼儿园的重要力量。 到2009年,民办幼儿园迅速发展到89304所,占138209所幼儿园的64.62%。

标题:“中国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变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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