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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定国
在“无知之幕”下,制度的设计者无法事先知道自己在未来规则中的作用,无法公正地制定规则。
好的制度不关心人的道德品质,不探索人性的基础,而是从平等公正和相互制约的立场进行设计,从而产生好的结果。 这可能就是好的制度能带来好结果的原因。
一、好制度使坏人变好,但坏制度使好人变坏
制度是什么? 制度有多重要? 到一个国家,到一个跨国公司,到一个社区,一个小家庭,所谓国有国法,家里有家庭规则,没有规则周围没有,一个好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
易节是“天地节,而四时成”。 用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这是我国较早出现的“制度”一词,意味着天地运动总是符合规律的,所以有四点变化,没有节制,就没有四点周重新开始,所以节的意义就很大。 从句要讲究度,到了一定程度又要约束它。 度是节的量化标准,制是节的权威手段,没有制就不能节,无尽则节也不能信,不能再制,所以说“节是制度”。 有制度有节,万物都要按照它们固有的规则运行,才能不伤财伤民,对万物本身起保护作用,也可以用于人事。
现代社会的制度通常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事务规章和行为规范,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节等规范和一定的标准。 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有具体的工作指导方针,目的是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按计划实现预期目标。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世界事务复杂,如何从中找出规律,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目标,制度设计是最重要的。 因为,制度的设计目的可以说是为了以最小的价格达到最大的利益。 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工作可能会加倍,工作和愿望可能不一样。
很多人知道和尚分粥的故事。 一个寺庙里有七个和尚,每天吃饭时有一桶粥分。 因为粥很少,所以如何公平分配是制度的设计。 首先,他们用抽签决定谁分粥,每天抓一次,谁就有主动权。 如果没有制度的限制,分粥的人总是给自己多分一些,每周七天,一个人一次,只能在分自己粥的日子里吃。
很明显,这种制度很难实行,所以他们经过民主选举,选了德高望重的人来分粥。 他主心骨公正,没有私心,但长期以来,他成为别人巴结的对象,从语言、物质利益、色欲等方面腐蚀贿赂,最终经不住长期的诱惑,他给一些人拉下水,成为不公平的分配。 把这一切托付给道德高尚的人似乎也不可靠。
大家只能再想办法了。 一个身体的勺子容易引起权力垄断,或者被人腐蚀拉水,如何通过多种方式主持分配呢?他们首先选出了三人组的粥委员会,另外四人入选了评选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这样合理的设计,由于其中繁琐的手续和相互指责,导致分配方案延迟,终于决定的时候,没想到吃饭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粥变凉了,还很饿。
似乎尝试了所有的方法,经过冥想,终于有人想擦出火花。 他建议还是按照第一种做法,轮流分粥,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分粥的权利,但是分粥的人必须拿最后一碗。 这样,无论分粥的人是否自私、道德高尚、他和其他人的关系是否亲疏,分粥的人都不会从自己的利益中拿最低的碗,每次都会公平分配。 从那以后,这看起来是从自己的私利出发的,但结果必须是有利于他人的制度设计。 这并不是这里所有人都建立在一起,而是和平,平安。 这可能是好的制度设计形成的好结果。
这个寓言式的思想实验反映了制度的设计是如何避免人性的恶与善,最后有利于所有人的理想状态,同样的问题中西方许多学者也进行了研究。
二、“无知之幕”下,有助于为案件找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方案
最有名的是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他被誉为20世纪英语世界最有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正义:正义新论》等名着,许多新闻网民都知道他的《正义论》。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最先探讨了人们如何获得正义,制度如何设计等。 他提出了有名的“无知之幕”一词。 无知之幕是指,在向社会和组织不同角色的成员咨询正当对策时,将大家聚集在一个幕下,约定所有身体都不知道自己在社会/组织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无论是市长还是清洁工,都会比较某个角色来对待他 因为每个人讨论的应对措施都与自己有关。 因为不知道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一旦走偏了,自己可能会面临自己埋下的祸。
在“无知之幕”下,有助于找到对事件公平公正的处理方案。
罗尔斯认为,在“无知之幕”中获得的一些正义几乎是正当的,因为他们有可能在平等的初期情况下达成人们的共识。 他提出虚拟的合同,用虚拟的合同几乎为自己的正义辩护。 也就是说,在事件还没有发生之前,设想将来面临的情况,如何在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以维护公平正义的契约者的利益为目标呢?
这里过滤了个人出生、天资、阶层等背景新闻的虚拟契约环境,在参加共同体契约的个人不知道这些背景新闻的前提下,即在“无知之幕”下就未来理想的正义社会基本规则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达成了这样的正义规则:。 2 .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安排为: (1)带来适合最低受益者的最大利益。 (2)加上以机会公平平等为前提的地位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适合最少受益者的最大好处”也被认为差距很大。 在遵循这一点的基础上,机会平等大体上应该得到尊重。
这个正义也可以大致这样理解。 一个是明确和保障公民平等自由的方面,一个是指定和确立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方面。 第一,这些自由权利都要求一律平等。 因为正义社会的公民有同样的基本权利。 二是收入和财富分配,大致适用于利用权力、责任方面的不平等和权力链条上的差距的组织设计。 财富和收入的分配不能平等,但必须符合每个人的利益,而且权力地位和领导职务也需要每个人都能进入。
这两个基本上按照优先级排列,第一个基本上优先于第二个。 这个顺序意味着对最初几乎要求的平等自由制度的违反不能被巨大的社会经济利益所辩护或补偿。 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和权力的等级制度,必须符合平等公民的自由和机会的自由。
三、正义基本上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程序性正义”和“补偿性正义”[/s2/]
罗尔斯的哲学语言通常让人难以知晓,他的正义大致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程序正义”和“补偿正义”。 前者只有所有人都受到社会上无差别的对待,才会出现正义。 也就是说,所有人都应该在基本权利上被平等对待。 后者毕竟因人而异,对任何弱势群体,都需要设计补偿性制度,使社会最少受益者处境的利益最大化,也称为“最大最小基本”。 就像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设计一样,有点偏远的省市考生,靠录取分数照顾,是基于第二个大致情况。
制度设计的正义与否,与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十分密切,与上面七位和尚分粥寓言对比,其实有多个共同点。 参与制度的设计者和勺子者必须无视他的人品和权力等个人身份的新闻,根据其制定的规则,确保所有人都不会被歧视。 七个和尚中的分粥人,为了得到公平的结果,必须均匀分配。 为了制度的设计,赋予了他分配的权力,但也制定了制约这一权力的制度设计。 也就是说,他必须拿最后一碗。 如果在“无知之幕”下不制定这个规则,有可能让分粥人利用分配权力从中获利,从而导致不正义的结果。
当然,如果不是“无知之幕”下的制度设计,吃了自己的果实,你进入瓮中可能就是最好的例子。
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则天皇后天授二年》中,“或告文昌右丞周兴和丘神绩通谋,太后来俊臣鞫之。 俊臣和兴方推事吃饭,兴说:“犯人多不答应,为什么要成法?” 兴说:“这非常好听! 拿起大瓮,在炭周围烤,把囚犯放进去,什么都不接受吗? ”。 俊臣是索大瓮,火周如兴法,兴曰:“有内状推兄,请入此瓮! ”。 害怕,叩头犯罪。 周兴在制定规则之前,没想到自己会成为规则的适用者,所以最终认为自己是设计规则的牺牲品。
在“无知之幕”下,制度的设计者即使事先不知道自己在未来规则中的作用,也可以公正地制定规则。
好的制度不关心人的道德品质,不探索人性的基础,而是从平等公正和相互制约的立场进行设计,从而产生好的结果。 这可能就是好的制度能带来好结果的原因。 (定国)
标题:“好的制度设计才会产生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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