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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
如果建立结构多、复杂、丰富的文明体系,中华文化坚韧的生命力是独特的。 中华文明的基本特质决定了历代中国政体、中国人的“内”、“外”观和中国疆域历史的快速发展轨迹。 在近代受到西方文明的强烈冲击下,中华文明体系及其特质仍在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化和社会发展,包括价值伦理的演变、话语体系的转换和国家体制的重构。 那么,中华文明的基本特质是什么?
中华文明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天道”,而不是个人主义
中华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崇尚包括天下万物运行规律在内的“天道”,也被一些学者概括为“天、地、君、亲、师”,这就是中国人以前的传承信仰。 孔子说。 “大道之行,天下皆公。 选贤和能,讲信修睦。 故人不单亲,不独生儿子,老有尽头,壮有所为,幼有所长,矜寡孤独终老皆养,男有分,女有归。 ”。 几千年来,历代中国人理想中的“大同世界”,就是这样一幅尘埃落定、奉公守法、各得其所、和谐有序的社会图景。
中国人相信“天下大同”的人类理想和“天道秩序”的终极力量,相信人“必须敬畏天命”,但在“有教无上师”的宗旨指导下,“教化”过程是“天下”人类各集团领悟并接受“天道”的过程。
与西方文明不同,中华文明不提倡个人主义,强调社会公德和万物都要遵循的“天道”。 这是另一种道德伦理体系。 中国人所说的“得民心者得天下”,绝不是大多数西方方法“民主选举”,而是合乎天理的“为公而想”公心,这个“公心”所想的是天下人,是某派系的信物。
中华自古以来就传承着文化,强调社会公德和集体伦理,不强调个人权利,但并非没有平等观念。 中国人的“平等”观念,体现在与不同文化、不同群体的交流中,也体现在国内不同民族自古流传的地方文化多样化和财产继承制度中。 中原地区的财产继承是男性的子女平均制,而不是欧洲和日本社会的长子继承制。 中国人没有欧洲社会那样固化家族的“世袭”概念,不仅皇朝体系可以“朝代更替”,民众和学者还可以受到任何崇敬继承中华文化的异族统治者(失去国家也不失天下)。 贵族世家也是“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王侯相、宁有种乎”,中原皇朝历代贤才选拔的第一条道路是面向全体臣民的科举制。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非常赞赏中国的科举制,认为其表现出比欧洲各国爵位领土世袭制更平等的精神。
时至今日,政府各级部门领导人在中国社会仍被视为“爹妈”,国内任何地区在经济财政、民生就业、物资供应、灾害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健、教育质量、社会保障、道德治安、环境生态等方面存在问题,中国民众都谴责政府部门失职, 在西方各国政府中,首要责任仅限于防卫(“兵”)和执法(“刑”)。 中华自古以来就流传于文化中的“天道”观和民众对统治者作用功能的期待与西方社会完全不同,我们在了解从古代到今天的中国社会时,必须认识到中国政府与西方国家政府的本质差异。
中华文明对内部文化的多样化和各种外部文明表现出罕见的包容态度
中华文明的基本特征是非无神论的世俗性,没有一神教那样强烈的“零和结构”的排他性,没有严格的无神论反宗教性,没有基于体质差异的西方种族主义观念,对于人们在容貌、语言、服饰、习俗等方面的差异,也具有不同于西方文明的宽容精神 因此,中华文明虽然对内部文化的多样化和各种外部文明表现出了罕见的包容态度,但正是这种宽松的包容态度,客观上降低了周边群体的心理距离感,增强了周边群体潜在的情感向心力和凝聚力。
就社会内部而言,这种宽松的包容度为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思想的活跃和民间创造力的萌发提供了空之间,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哲学、史学、文学、兵法、天文、科技、建筑、农耕、陶瓷、冶炼、丝绸纺织等。 中原各侯国“诸子百家”衍生出儒学、老庄、法家、墨家等诸多流派,多位学者跨越流派相互师生,在交流与竞争中相互借鉴,相互包容,而非一个强加,其结果反而促进了事实的相互融合。 儒学被认为是中华文明的思想主脉,儒学在此后的快速发展中不断吸收其他学派的思想,必须注意始终处于发展的过程中。
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了空前统一、覆盖广大地区的政治体系。 为了推进辖区内行政体制和文化体系的同质性,秦朝设立郡县,推进“书同文”,加速中原各地区之间的文化融合,形成以统一复制为工具载体的中华文明体系。 然后,秦朝推进了“车同轨道”,统一了货币和度量衡,比较有效地促进了地区间贸易往来和统一经济体系的形成。 汉代印刷术的出现和隋创立的科举制进一步推动了中原皇朝管辖地区内各地区之间的文化整合。 在实行科举制的地区,即使那些民族的语言有差异,当地的精英们也会融入中华文化圈。 中原文明的传播地区从黄河和长江流域扩展到珠江流域和周边的其他地区。 但是,中国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各地区的地理自然风貌差异很大。 这是因为这个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齐鲁、燕赵、吴越、秦、楚等不同地区的地方性自古流传文化,依然保存着特色。 共性与特征并存,一体与多元并存是中华文明的另一特质。
此外,在与“中华文化圈”以外的其他文化交流过程中,中华文明先后容纳了外部传入的佛教、伊斯兰教、萨满教、基督教等宗教和教派,吸收了哲学思想、语言体系、制度形式、文学艺术等外来宗教的多种文化因素。 孔子在文化和思想交流中主张“中庸之道”,不偏狭不极端。 中华文明的另一个代表人物老子曾说过:“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不争。” 这是“和而不同”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理念和基本态度,体现了中华文化对内部多样性和外来异文化具有世界无与伦比的文化包容度和融合力。
通过以上几个例子,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华文化对外对宗教和文化的强大包容力,感受到中华文明“海纳百川”,感受到积极吸收和容纳外来文明的心理状态。 “汉族在文化根柢的深处……被兼容并包,被同事们同等看待,吸收的民族越多,斯国的领土就越恢复”(吕思勉)。
中华文明开展跨文化交流的核心理念是“和而不同”和“有教无上师”
罗志田说:“中国夷夏的区别……对外有开放和封闭两方面,而且开放方面是主流。 夷之辩应该基于文野之分……故夷夏也应该能够相互改变”。 在与其他群体的交流过程中,中华文明有着“教无上师”的角度,是用“教化”的做法“化夷为夏”,而不是排斥其他信仰和学说。 因为这个中国人没有“异教徒”的概念。 孔子时代,中原地区居民的种族成分非常多、复杂,因此“有无教育”不是指社会贫富差距,而是指种族特征的差异”(苏秉琦),这说明对不同祖先的血缘和语言文化群体进行教育时应该平等。 在与不同民族的交流中推进“教化”是“施仁政”,“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主张用自己高超的文化修养和德行打动野蛮人,而不是用武力手段强迫其他群体学习自己的文化。 这个政策的前提是对中华文明优越性的高度自信。 “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万乘之国行仁政,民悦之,犹解倒悬之也”。 甚至从中国传来的军事思想也强调“天子”的军队是“仁义之师”,“不战不屈人兵,善者”。
由于不同文明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和传递,中国以前认为“夷夏之别”的“化内”和“化外”可以相互转化。 钱穆说:“在古代的观念中,四夷和诸夏真的有不同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血统”,而是“文化”。 “诸侯以夷礼入夷之,夷狄入中国”以文化为华夷离别的见证。 这里的文化,具体地说不过是“生活习惯和政治方法”。 夷夏之间存在着动态的、辩证的关系。 因此,儒家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观念,确定了“天下”各群体之间淡化体质、民族来源、语言、宗教、习俗等文化行业差异的意义,不同人类群体在基本伦理和相互作用规律方面具有重要共性,“和
中华文明认可体系的核心是文化认可,而不是西式僵化的“民族主义”[/s2/]。
与欧洲文化以前传下来的完全不同,中华文明强调“天道”的社会伦理和政治秩序,主张“和而不同”,遵循“天道”的群体是具有文化素质的人,其他群体还有待“教化”。 孔子说:“系不求夏,夷不扰华。” 王雀在《华夷轶》中写道:“华夷轶不在地内外,无论有无礼都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有礼貌,夷也能入华。 如果无礼的话,华为就会夷”。 因此,像中华文明这样具有高度包容性、动态化、辩证思维的认可体系,不可能产生西方方法僵化的“民族”( nation )概念。
晚清政府无论在某种形式上,特别是在与西方列强的交流中表现为现代“民族国家”,都建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跑垒员”(外交部),与各国派遣公使建设大使馆,设定国旗国歌,翻译“万国公法”,签订国际条约,设立海关等。
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认可体系的核心是文化认可,“天道”和儒家对道德伦理的崇敬是中国人的信仰体系。 所以费正清特别指出:“普遍认为孔孟之道的思想,毫无疑问意味着中国的文化(生活习性)比民族主义更基本……只要一个身体他熟悉经书,并能按照其处理,他的肤色和语言就不重要。” 这是中国历史快速发展中用“文化”明确群体认可和“有无教育”的主导思想。 面对内部的多样化和与外部文明的接触时,“不排斥他人的人”是中国自古以来的精神,民族主义等是西方的思考”(赵汲阳)。 民族主义是某种“零和结构”和具有强烈排他性的集团认同意识形态,在中华文明的土壤中无法产生西方方法的“民族主义”( nationalism )思想体系。
近代以来,欧美帝国主义在对外关系中奉行“强凌弱”的丛林法则,地缘政治中的“霸权”理念至今仍主导着一些国家的外交构想。 在当今国际交流中,中华文明和外部文明——政体交流中遵循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求同存异”的基本思路构成了中海外交活动的文化本色,使其具有与欧美国家外交不同的文化风格,成为许多快速发展中国家的诚信
标题:“中华文明独一无二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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